根據《商標法》第58條的規定,構成商標侵權的判斷標準為: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那么對于相關法律規定您了解多少呢?今天就和我們來一起學習吧。
商標侵權構成要件:
1、行為人實施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主觀上有過錯。
2、商標權侵權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3、被控主體實施了與商標權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侵犯注冊商標權行為。
6、行為人實施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侵權行為以及侵害被控主體商標權的行為。
7、商標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侵害其注冊商標專用權而不采取措施。
8、行為人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被侵權標志,且造成他人相關公眾混淆。
9、被控主體主觀上有過錯。
10、行為人在侵權行為中具有法定或酌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
11、行為人與原告無因果關系,不存在過錯不顯著但情節嚴重的情形等。
12、行政機關未及時處理被控侵權人違法行為并向法院起訴,也未進行處理。
13、被控違法事實已過訴訟時效期而仍然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
14、被控主體沒有主觀上故意或者過失,不存在主觀過錯等情形造成損害后果之事實發生或因果關系發生之原因及因果關系存在之事實發生之原因等。
對于惡意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如何有效制止?首先,要加大商標侵權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其次,應通過建立舉報制度、設立專門機構、開展專項行動等多種方式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最后,建立投訴、舉報制度,依法及時處理商標權利人的投訴。此外,還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作為第三方的作用,以調解方式及時解決雙方糾紛。
以上便是我們的律師講解的相關內容,相信您已經對此有了一定的了解,注冊商標,應當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注冊商標的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您還有其它此方面的困惑,歡迎來咨詢我們,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優質的服務,為您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