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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長橋律師工傷認定中死亡標準的判定詳細閱讀
劉某鑫,男,1989年2月9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徐匯區。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鄭秀芹,女,1963年12月29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徐匯區。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徐匯區黎陽路229號。法定代表人張國富,局長。原審第三人上海市某起重運輸機械總廠,住所地上海市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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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華涇律師簽談醉駕是否可以免刑了?詳細閱讀
醉酒駕駛案件審判有4個標準,包括根據醉駕人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確定量刑起點、從重處罰情節每增加一個增加15日以下刑罰、不適用緩刑的情形,以及罰金具體數額的標準等。 從內容來看,審判參考僅是法院從量刑規范化的角度,對醉駕案件的一審法院給予審判量刑參考意見。然而,自從《刑法修正案(八)》增設了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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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律師談關于合同有爭議情形下的正確認定詳細閱讀
原告劉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起訴:2014年7月27日,被告劉某、孫某夫婦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借款5萬元,約定年利率16%,期限為一年;貸款到期后,被告未歸還,要求繼續借款。被告計算利息和本金,原告收取1萬元,再次借給被告。被告于2015年10月20日向原告借款2萬元,約定年利率16%。在貸款期間,被告一直在支付利息。現在原告急需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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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植物園律師談如何從法律上避免做小三詳細閱讀
在職期間,劉某慧與有婦之夫田七發生感情,兩人進行了交往。 劉某慧系傳媒公司員工,從事主持人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劉某慧的具體工作由市廣播電視集團負責管理。 勞動合同中約定:七、勞動規章、紀律(二)乙方(即劉某慧,下同)應遵守以下勞動紀律: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能做出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德和他人利益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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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律師談夫妻感情確破裂情形認定詳細閱讀
賈某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訴稱:賈某與賈某玉經人介紹于2015年10月份相識, 2016年3月6日登記結婚,2017年6月5日生育一子,取名賈某一,2019年7月31日生育一子,取名賈某二。二人婚前認識時間較短,相互了解較少,婚后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自2017年10月起,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分居至今。賈某于2020年1月2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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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家濱路律師答對拒不履行子女撫養義務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現實生活中,法院作出涉及子女撫養義務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后,當事人不履行子女撫養義務的情形并不罕見。究其原因,要么因身患疾病、失去人身自由、經濟條件下降、他人妨害等原因客觀上不能履行撫養義務,要么因再婚不愿撫養、行使探望權受阻等原因主觀上不愿履行撫養義務。不管是因為當事人主觀不愿還是客觀不能,子女受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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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白鶴律師他談民法典解釋與適用中的十個問詳細閱讀
這一法律的頒布實施,意味著圍繞著民法典編纂工作的許多爭議都已經塵埃落定,今后民法典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的主要任務就是如何對其進行解釋與適用。 01、 對《民法典》第 494 條強制締約的解讀 《民法典》第 494 條是關于強制締約的規定。《民法典》第 494 條第 1 款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訂貨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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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鎮律師談消費糾紛過度維權是否涉嫌敲詐勒索詳細閱讀
原審被告人張某利之女郭某某于2016年2月出生后,曾食用某鹿公司生產的某恩兒童牌奶粉。2008年9月,政府有關部門檢查后確認部分批次某恩兒童牌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并向社會公布。張某利帶女兒郭某某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其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張某利遂將家中剩下和新購買的部分某恩兒童牌嬰幼兒奶粉送檢,檢出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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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橋律師能否以當事人有過錯為由判決不準離詳細閱讀
上海青浦區香花橋律師提示,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應當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本條是關于符合法定離婚情形,不得以當事人有過錯為由,而判決不準離婚的規定。 怎樣才能使過錯方對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責,在目前人們的思想覺悟尚不能自覺履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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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夏陽街道律師解答老律師常用調查方式詳細閱讀
上海市青浦區夏陽街道律師提示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往往需要借助多種調查手段了解案件相關信息從而制定并實施最佳法律解決方案。本文匯總歸納了本指南,誠摯分享給同仁以及感興趣的朋友。 一、企業工商登記信息查詢 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分為兩類,企業基本情況(外檔)和除企業登記檔案基本資料以外的其他企業登記檔案(內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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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橋律師談被外賣員撞倒賠不起咋辦?詳細閱讀
2019年12月21日凌晨1點45分左右,李某強騎自行車行駛在上海市黃浦區火車南站東路段非機動車道上,楊某光駕駛摩托車同向行駛在后,雙方發生碰撞。因事發道路周邊障礙物遮擋致使無法依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監控視頻查驗車輛發生碰撞及李某強受傷時的具體情況,但視頻顯示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與李某強和楊某光陳述一致。 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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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大橋律師談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產如何維權詳細閱讀
上海市黃浦區南浦大橋律師提示,婚姻關系存續期內,對重要共同財產的處分,原則上需經過夫妻雙方同意。 但現實中會因為千奇百怪的事由,出現夫妻一方單獨處分共有房產的情況,此時房屋的過戶可能出現問題。面對這種情況,購房人主要有三種維權思路。 1、 登記在一方名下,可能構成善意取得,夫妻另一方是否有權要求歸還 《民法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