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或無力負擔時該怎么辦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或無力負擔時,應作為法定的給付標準進行判決。
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應由雙方協商確定。雙方協商不成,且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經濟能力不足以支付子女全部撫養費者,法院可判決由原告負擔全部或者部分子女的撫養費。
若被告確無能力支付子女撫養費時,應將子女撫養費給付標準作為法定的給付標準,在不喪失子女撫育的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并告知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如何行使相應權利。
對于無獨立生活能力及以上,且無力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有其他特殊情況,如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并且有被威脅危險時,才可要求撫養費一方承擔部分金額;父母雙方對子女均有探視時間和次數的,有權要求承擔部分撫養費,且無固定收入時,可要求增加撫養費或延長探視時間。另一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關于撫貸額或者給付期限的確定:從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和維護父母雙方的合法權益出發,父母離婚時以子女撫養費為主要內容的協議、調解協議等對撫養費給付不產生實際影響,可以不作為判決內容;如當事人提出上訴或抗訴被駁回后申請再審的請求,則該協議或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強制執行。
撫養費糾紛案件審理中,可以確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撫養費為正確的;而不應當確定撫養費數額,應作為判決內容對當事人進行調解時形成;雙方對撫養費數額有爭議時,應通過訴訟向法院主張權利。以上是關于撫養費糾紛應如何處理?
1、確認夫妻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誰?由法院判決。撫養費糾紛一般屬于個人民事糾紛類。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因撫養費等發生糾紛的……”
2、對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嗎?《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子女已成年但仍生活在父母陰影下而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等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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