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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貸款對違約責任主體可以強制執行嗎?詳細閱讀
對于違約責任主體的強制執行力度問題目前存在爭議。筆者認為對違約責任主體應當加大損害賠償力度來進行懲罰。一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債務人惡意逃廢債。對惡意逃廢債的債務方應當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對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罰力度必須與其失信行為相對應。本案中被告應當承擔750萬元及利息。對于8100萬元及利息應當予以扣除。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對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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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貸款時要如何去注意擔保方式?詳細閱讀
在確定企業貸款方式時,要注意是否有擔保。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不具備擔保能力,銀行是不會放款的。但如果擔保方式合法齊全的話,則企業可能獲得銀行貸款。如果不能保證,也可以要求提供擔保。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如果企業沒有資產抵押,則銀行一般不會放款。 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采取擔保方式來保證貸款的順利進行。對于企業來說,應注意銀行是否有資質,是否有抵押物,這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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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過資產負債表了解本企業資產總額?詳細閱讀
這種貸款一般都不能用于歸還銀行貸款,因為銀行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中可能出現過多的流動資金,并考慮到銀行貸款利率將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變化。這就要求企業需充分考慮自身資金的運用能力與償還能力,確定貸款期限,并根據企業情況靈活運用貸款規模。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銀行認為融資渠道不能滿足其正常運轉需要時,銀行會考慮到該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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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貸款當事人履行承諾的效力問題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對債務人進行償還。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其實現合同目的所支付的對價請求債務人履行。”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由此可見,合同法律關系包括借款法律關系和實現權利法律關系。債權人行使訴權時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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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公司貸款用途審查不嚴格而造成不良后果誰負責?詳細閱讀
因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資金緊張,需要向銀行提供擔保,否則,企業無法向銀行提供貸款,就會造成資金鏈緊張。因此,銀行必須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企業也應按要求提供相應財產擔保,以減輕銀行負擔。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銀行應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貸款用途作出明確規定,防止信貸資金被挪作他用;不得讓客戶隨意更改貸款用途,防止信貸資金被挪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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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后是否可以認定公司對債務沒有管理不善?詳細閱讀
根據我們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來看,如果債權人是按照債權性質要求公司來承擔清償責任的話,那么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對公司的股東等人員的責任進行判定,認為其承擔了公司股東之間約定的責任。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債權人要求確認公司對債務沒有管理不善,則該債權是無法得到保護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股東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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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產生損失怎么辦?詳細閱讀
若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以及其在未履行部分出資義務時產生損失時,在法定范圍內由債權人申報說明未履行出資義務和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所產生的損失范圍和具體損失金額。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債權人有權要求其股東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以及其在未履行部分出資義務時產生損失的范圍和具體損失金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明確列舉了公司不履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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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后善意第三人優先受償比例是多少?詳細閱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設立后,未經清算或者破產,不得對外負債務;股東因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對公司負無限責任。股東轉讓股權時,不得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約定認繳或者實際繳納的出資額為限。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股東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前款所出資完成后,股東未按照約定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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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抽逃出資造成的虧空誰來填?詳細閱讀
《公司法》第28條規定“主要負責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履行出資義務且其行為與抽逃出資具有因果關系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中“抽逃出資”是指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或者將出資轉入他人名下而從公司獲取利益的行為。這里的“抽逃出資”指的是股東未足額繳納出資。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法》未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實踐中“抽逃出資”行為往往會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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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向其債權人承擔哪些責任?詳細閱讀
實踐中常常有一個情形,即作為主要負責人之自然人股東在股東會上作出承諾后卻遲遲未履行到位,從而致使該債務無法清償。因此《公司法》并未作出該約定從而使其自身也要承擔主要責任人職責。因此在債務糾紛中,相關部門應當就其是否存在過錯等進行判斷,并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我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公司法》第27條規定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概念,并非法律上的權利或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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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拆遷可以給予更多優惠措施?詳細閱讀
如果一方簽訂的補償協議中未約定房屋征收搬遷期限、方式和補償標準,那么就不能要求解除補償協議,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但是如果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那就不能解除了。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必須對房屋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報告后才能解除補償協議。選擇產權調換不能按原協議約定結算房款和補助后,被征收人還要支付一筆保證金,即在約定期限內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時,補償金額不足市場評估價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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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房屋和地上附著物的財產均是否屬于征收范圍?詳細閱讀
房屋征收補償的原則是以補償利益最大化為原則,這是征收補償的前提和基礎,因此在征收補償時,必須考慮“權利與義務”“損失與利益”“補償的比例和方式”等因素。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實踐中,往往出現拆遷人拒絕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或者被拆遷人又選擇通過改變房屋用途重新居住的情形,進而引發房屋被征收后“搬不走”甚至被迫“搬不動”的情況。如果補償過低或者補償不合理,則就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