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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被告人減輕或加重處罰的主要情形有哪些?詳細閱讀
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對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或者審判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提請人民檢察院追訴其不受刑事處罰的刑事責任。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這是一種特別規定,對于此類犯罪嫌疑人可以單獨認定為立功。但需要注意這種立功不能等同于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其他重要線索,只要證實是司法機關已經掌握或正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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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辯護案件的訴訟程序一般是什么?詳細閱讀
死刑是一種刑罰,指人民法院判處罪犯死刑,立即執行的刑罰?!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死刑時,應當在判決書或者裁定書第三部分對判決被告人死刑的理由進行說明,對被告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應當記錄在案。但在執行死刑前,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仍然應當進行審查并通知辯護人辯護。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批準手續,人民法院認為需要的,應當在判決或者裁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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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死刑辯護應當注意的問題有哪些?詳細閱讀
由于死刑的社會危害性,所以當一個人被判處死刑之后,家屬都會非常慎重,都會選擇讓其獲得法律的嚴懲。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那么在死刑辯護律師辯護過程中,除了要遵守現有刑事法律之外,還要遵守新刑法的相關規定。在刑事訴訟法中對辯護人也有相關規定:辯護律師必須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二個月內通知辯護律師和有關人員,并在七日內提交辯護意見及相關材料,并且在辯護期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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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罪動機是否惡劣會如何影響刑事責任?詳細閱讀
這是死刑案件辯護的重要內容。有不少人故意殺人的目的就是為了錢,有不少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綁架他人。筆者認為,不能因為這一點就否認所有人的犯罪動機惡劣的可能性。但應該認識到動機惡劣的一方在量刑時是明顯低于一般情況的。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以金錢為誘餌殺害被害人、被綁架后殺害他人、被遺棄、無人性等情形均屬犯罪動機惡劣。 這些犯罪行為的發生都有其特定的、必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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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維護死刑犯的權利?詳細閱讀
我國對于死刑的態度是一種極其慎重、謹慎地對待,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執行死刑是一種合理合法的方式,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嚴重危害。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并不缺少死刑適用案例,例如:“南京白志迪故意殺人案”、“李忠學包庇罪”等惡性案件。然而由于我國缺乏強有力的死刑執行制度,使得此類案件在中國并無任何判例可循。 由于司法實踐中的存在,因此對于此類案件仍無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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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有哪些死刑辯護技巧?詳細閱讀
有針對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和主張是辯護律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之一,它能更好地幫助被告人避免或減少其遭受冤假錯案的風險,為當事人及其家屬爭取應有的權利。我們今天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充分了解案情及相關證據材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態度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是法院量刑時應當考慮的因素之一。但是,由于案件情況復雜,對于案件性質及犯罪事實往往存在較大爭議,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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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事實認定及證據采信如何進行?詳細閱讀
實踐中,在被告人向偵查機關供述了自己收受他人賄賂的事實后,辯護人就開始針對犯罪事實進行分析和辯護,進而證明自己無罪。雖然從案發后被告人即被刑拘到被逮捕這一階段內,被告人對于此案的供述是存在爭議的,但是如果在這期間被告人能夠堅持己見、提交相應證據進行佐證的話,就能夠證明其確實具有犯罪事實。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另外一方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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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認罰從寬在受賄案件中怎么體現?詳細閱讀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行為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其受賄行為的特征是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未按照辦案規定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協商、達成認罪認罰協議的,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核心是認罪認罰,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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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案件中辯護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詳細閱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百零五條以及《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等法律規定,辯護人若沒有及時提供辯護意見而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未及時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則有可能會被認定為“自動投案”或者“自首”。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因此,對于此類情況筆者認為,在本案中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辯護人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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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中,被告人哪些行為屬于立功表現?詳細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受賄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款的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數額巨大的處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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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事實的認定是怎樣進行的?詳細閱讀
根據《刑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受賄的事實包括“為他人謀取利益”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兩種情形。在對受賄事實進行認定時,首先要對“為他人謀取利益”進行認定。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實踐中對此一般是由檢察機關對被告人所涉及的受賄事實進行認定,但是在認定過程中又可能會遇到如何認定“為他人謀取利益”而不是“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 對于“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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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額外費用會被認定為受賄罪?詳細閱讀
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將“好處費”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轉嫁給他人,或轉嫁“好處費”與“風險共擔”制度等。今天,我們就來講講這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案例:(2018)魯0823刑初127號。被告單位某建設公司是一個建筑勞務公司,系某國有公司派出的施工隊經理。為使該工程順利施工,請托某建筑勞務公司出借一批施工機械設備,并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將其中一批機械設備轉嫁給公司下屬的工程承包人使用。 該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