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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怎樣規定的詳細閱讀
行政訴訟法第44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使權力的機關或者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上訴;但法律另有規定或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的除外。”該條規定的受案范圍僅限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案件應當包括行政行為、行政賠償糾紛、行政裁決等內容。其中 1、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公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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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期限的確定是怎樣進行的詳細閱讀
司法實踐中受害人主張的賠償標準主要有兩個方面:賠償主體和賠償方式;賠償范圍和數額;賠償標準和數額與過錯的關系以及兩者的因果關系等。所以在確定賠償標準時要考慮受害人的主觀過錯以及其身體、精神上的實際需要;還要考慮社會影響等因素。 損害賠償期限是指侵害行為對受害人所造成的損害所必須付出的實際履行期間。 1、損害賠償期限由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因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有權請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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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賠償請求權主體的身份問題詳細閱讀
一般自然人的侵權責任賠償請求權由自然人享有,法人、非法人組織不享有侵權責任賠償請求權。非法人組織是指依照法律和法人章程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組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八十八條分別規定了以法人名義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應當具備的條件。此外該法條還規定了以法人名義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應具備兩個條件: 1、法人依法成立并有效 2、符合有關法人活動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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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怎樣的詳細閱讀
精神損害賠償是以人格利益為核心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是對人格尊嚴、人格利益受到損害者給予損害賠償和補償。《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因此其明確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人身權利受到侵害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后又就財產損失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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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講講損害賠償中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詳細閱讀
責任原則是指法律對加害人與受害人之間的損害賠償糾紛所規定的有關責任制度的規范、原則和規范。責任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和比例責任原則等。其中,過錯責任原則作為主要歸責原則,因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民法典》第1131條明確規定:“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即在一般情況下受害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行為人的責任;能夠證明自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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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的詳細閱讀
財產損失,是指由于侵權行為而導致的物質利益損失。其本質是侵害他人財產權益或人身權益。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傷兩大類。 1、財產損失的賠償標準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第八十八條規定:“財產損失=(財產損失總額-損害賠償總額)×損失發生時受害人實際獲得的收益。”這里的“實際獲得收益”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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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網吧上網身亡,老板要負責嗎詳細閱讀
行為人因重大過失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民法通則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重大過失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不能歸責于其本人的主要原因,但是能夠證明自己不是相關責任人員或者不適當盡到了謹慎注意義務的,可以減輕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案例分析:2018年12月26日,李某在網吧上網時身亡。生前,其有一朋友王某和李某共同在某網吧上網。李某平時喜歡飲酒,曾因酒后駕駛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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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的糾紛類型都有哪些詳細閱讀
損害賠償是損害法律關系中最基本的概念,是當事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而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權利的一種行為方式。從概念上看,損害賠償包括身體健康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以及財產損失賠償等多種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同時負有維護生命健康權的義務。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一般的過錯責任,即沒有盡到侵權人的注意義務在侵權案件中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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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結算爭議如何解決詳細閱讀
合同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一般為5年。工程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通常為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工程價款結算一般以發包人結算為基礎,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為依據,以完成竣工驗收、取得工程驗收報告為基本條件。 由于部分項目的特殊性,涉及金額較大,因此合同中對總工期和項目進度都有相應限制;同時,部分項目在竣工驗收后還需要進行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審計等一系列程序,實際工程中則因各種原因延誤,導致工程完工后就無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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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中違約引起的合同糾紛怎樣處理詳細閱讀
其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而引發的訴訟案件。發包人或承包人是指根據《建筑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及《建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從事建筑施工的單位納入其范圍,以明確其施工主體責任。這類案件的審理具有明顯的行政管轄、民事管轄特征。 發包人因怠于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而被人民法院確認構成違約,即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則因不能實現合同約定的目標而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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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關系產生糾紛該怎樣處理詳細閱讀
建筑工程是指在建設工程項目的總體規劃、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過程中產生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工程合同關系產生糾紛的。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和因工程建設引起的質量爭議糾紛。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包括:工程變更設計或變更工程設計方案或變更施工方案等與原合同有矛盾的情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糾紛或法律關系,如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引起的爭議等。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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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該怎么辦詳細閱讀
案件當事人應按法律規定處理。被告所提交證據是否屬實?原、被告對此存在爭議并且存在多種爭議。一審法院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進行審理。原、被告對“違法分包”及“轉包”等具體認定不一致;原、被告雙方對工程款糾紛中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具體認定不一致。 本案爭議焦點為:本案涉及的《技術協議》、《補充協議》及雙方對發包人是否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