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糾紛打官司法院裁判14項規則
文章摘要: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合同糾紛打官司一般怎么判決?上海律師總結合同糾紛打官司法院裁判14項規則如下,希望多你有所幫助。
1、再審不影響其他債務人按原裁判承擔債務時,可僅中止對再審申請人的執行——經緯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與裘雅芬等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案
2、在產品已經輸出的情況下誰能更有效地合理預防、消除風險,誰即應當及時、正確地采取產品召回措施——捷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青島海信進出口有限公司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
3、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交貨不符的,買方能夠以合理價格轉售的,質量不符不構成根本違約的情形——中化國際(新加坡)有限公司與蒂森克虜伯冶金產品有限責任公司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
4、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二審期間達成的和解協議時,另一方當事人可申請執行一審判決——吳梅訴四川省眉山西城紙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5、有限公司的股東、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不能以其不是實際控制人或未實際參加公司經營管理為由免除清算義務——上海存亮貿易有限公司訴蔣志東、王衛明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6、關聯公司的人員、業務、財務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導致各自財產無法區分,喪失獨立人格的,構成人格混同——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訴成都川交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7、為家庭生活消費需要購買汽車發生欺詐糾紛的,消費者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賠償損失——張莉訴北京合力華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8、消費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而購買可十倍索賠——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寧店買賣合同糾紛案
9、在債務人的行為危害債權人行使債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債務人簽訂的相關合同無效——嘉吉國際公司與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10、合同義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怠于履行給后履行一方履行合同造成困難的,后履行一方有權依據先履行抗辯權要求對方履行全部合同——大慶凱明風電塔筒制造有限公司與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11、在合同約定本身不屬于無效事由的情況下,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實施的涉嫌犯罪的行為并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上海閩路潤貿易有限公司與上海鋼翼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但書前的規定,僅僅適用于單純的委托合同關系——廈門航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南鋼金易貿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廈門市東方龍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13、公司減資時對已知或應知的債權人應履行通知義務,不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況下直接以登報公告形式代替通知義務——上海德力西集團有限公司訴江蘇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馮軍、上海博恩世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14、合同當事人及訴訟時效的認定,應分別考量當事人意思表示及合同是否約定有履行期——儋州春江南華糖業有限公司與中國人民銀行儋州市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等買賣合同糾紛案。
以上內容就是上海律師總結合同糾紛打官司法院裁判的14條規則,包含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等合同糾紛打官司常見的問題。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點擊電話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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