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行為對財產(chǎn)分割有何影響?上海離婚財產(chǎn)糾紛律師來講講
法律上沒有“欺騙”或“欺騙”這樣的概念,夫妻之間的不忠被稱為“過錯”。僅僅普遍強調(diào)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并不一定是準予離婚的法院裁決的結果。嚴格來說,的確屬于“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過錯級別,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財產(chǎn)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般的出軌行為不會影響法官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分割的處理。除非出軌一方與第三人之間有較多的財產(chǎn)交集,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造成損害,否則可以考慮分割的方式和比例來平衡這種損害。
離婚后公房承租權的處理技術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租用夫妻共同居住的公共房屋:
(1)婚姻存續(xù)五年以上,一方婚前租住的公共房屋;
(2)婚前一方租住的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都是單位職工;
(3)一方婚前借款企業(yè)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償還長期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雙方申請出租公房的權利;
(5)婚前或者一方企業(yè)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進行拆遷而取得一個房屋承租權的;
(6)夫妻關系雙方企業(yè)單位進行投資聯(lián)建或聯(lián)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后,另一方單位另給調(diào)換房屋的:
(8)雙方婚前租賃公共住房,婚后更換住房;
(9)其他應視為配偶雙方租賃的情形。
離婚時,夫妻雙方均可租用公有住房,如果公有住房面積較大,可以分房使用的,雙方均可租用;房屋可以分房轉(zhuǎn)讓或承租人給予對方和解的,可以給予許可。
二、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的婚前公租房屋租賃權的問題
(1)一方對另一方進行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的,離婚后原則上應自行設計解決我國住房安全問題;
(2)離婚后確無住房,確實難以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的,無租賃權的一方可以調(diào)解或者決定暫住不超過兩年。臨時居住期間,臨時居民應當繳納與房屋租金相當?shù)氖褂觅M和其他必要費用;
(3)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進行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而另行租房市場經(jīng)濟上確有很多困難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負擔問題能力,應給予學生一次性通過經(jīng)濟可以幫助。
以上就是上海離婚財產(chǎn)糾紛律師為大家?guī)淼奈覈F(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nèi)容。總的來說,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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