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歲離婚財產怎么分?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一文講清楚!
七十歲離婚需求兩邊商議后能力分割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時期,財產為配合所有,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資或其他勞動所得,除非雙方對婚姻期間的財產做了明確的約定歸屬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對婚姻期間所取得財產的分配約定。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七十歲離婚財產怎么分?
七十歲離婚需求兩邊商議后能力分割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時期,財產為配合所有,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資或其他勞動所得,除非雙方對婚姻期間的財產做了明確的約定歸屬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對婚姻期間所取得財產的分配約定。因此,在婚姻期間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所有,離婚是一人一半。
二、婚后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
婚后財產其實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
1、婚后獲得的財產屬于夫妻配合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知識產權的收益;
④承繼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劃定的除外;
⑤其余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后獲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材遭到危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共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余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婚后財產是如何分割的
婚后財產是不是屬于夫妻配合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婚后財產分割具體如下:
1、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商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支出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2、假如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許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我國夫妻財產軌制的創建最大限度地體現了男女平等,個人所有權的公平原則,及對弱者保護原則。
現行婚姻法對婚后財產分割的規定是采用夫妻配合財產由兩邊協議處置;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判決。對共有財產分割的原則通常是各占50%。
不論是多少歲離婚,夫妻關系存續時期若是積存有配合財產,那么就必定需求按照法定的原則進行分割,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首先需要做的是與對方協商離婚,若是在協商的過程中,無法對于財產的分割、孩子的撫養權等問題存在糾紛,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以上就是上海離婚財產糾紛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總的來說,不論是多少歲離婚,夫妻關系存續時期若是積存有配合財產,那么就必定需求按照法定的原則進行分割。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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