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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如何進行安置?詳細閱讀
選擇貨幣補償的,安置地點為被拆遷房屋的房型、樓層、朝向、面積、結構、裝修等基本情況。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實際調換的房源數量結算被拆遷房屋價值補償金額;選擇貨幣補償并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安置地點為本產權調換房源。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被拆遷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與產權調換房源面積不符的,由做出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產權調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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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如何選擇貨幣補償?詳細閱讀
被拆遷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又未簽訂搬遷補償協議或者未搬遷完畢;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又未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和承租人可以在本實施條例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由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和承租人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補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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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以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賠償?詳細閱讀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協議簽訂后90日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此期間,不予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簽約期限屆滿后90日內,不滿90日的,提起上訴;已經履行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對于房屋被拆遷人,首先要保持冷靜狀態。不要貿然采取強制措施。對于行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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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的征收范圍是如何確定的?詳細閱讀
房屋征收范圍的確定,一般是在當地人民政府公布征地或者其他有關的征地決定后,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價格、征收范圍等。如果在征收范圍內,被拆遷人或其他權利人提出了不同意見,或者對補償方案有異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當然在這里的裁決,一般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具體處理辦法應當根據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四款及第十條第五款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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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拆遷行為違法后如何確定具體賠償金額?詳細閱讀
當發生拆遷糾紛,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是,如果房屋及土地征收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拆除的情況,那么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會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并結合拆遷協議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以及相應的法律規定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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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搬遷安置的標準如何確定?詳細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賠償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具體賠償包括: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禮道歉。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行政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在起訴前已經就同一賠償請求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請求另一方支付全部或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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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拆遷時如何正確要求合理賠償?詳細閱讀
在實踐中,因拆遷所產生的矛盾糾紛很多,如果不及時處理可能會影響整個項目的順利實施并最終導致利益受損。房屋動遷是指政府、企事業單位等為完成房屋拆遷項目,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圍內需要拆遷房屋的行為。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您是一個普通老百姓,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就不應該在面對拆遷時如此被動和無助,只有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在面臨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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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的財產屬于債權性質嗎?詳細閱讀
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保證。擔保人為實現債務或者擔保物的價值所進行的一種契約行為。在我國,有三種形式的擔保人:其一,主合同;其二,附義務的保證合同;其三、無主合同之附帶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承擔一般僅限于主債權債務本身,對可能產生的其他后果則不能擔責或擔足金額。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擔保法》第19條規定:“抵押人、質押人應當向抵押人提供擔保,抵押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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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嗎?詳細閱讀
從權利轉讓時已經超過約定的期限,保證人大合同無效并不再對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向債權人提供任何擔保的,該主合同仍然有效。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保證人享有要求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權利。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在此情形下,是否適用前述法律規定,以債權人為被上訴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不是債權人自己的債權,即使保證人和債權人之間已經達成了書面或者口頭合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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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能否以其無履行能力為由請求其他連帶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詳細閱讀
要求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主債務有效時,債權人就債務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或者是否全部履行等事項與債務人協商一致,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后,對該債務人的到期債務有權要求全部償還。”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債權人以債務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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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務不能清償,保證人能否解除保證合同?詳細閱讀
債權人在主債務不能清償的情況下,希望享有部分清償的權利(也就是部分債權)卻被保證人單方決定解除。《擔保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保證人不得依據保證人與債權人達成《終止提供擔保協議》等協議,而主張主合同無效”。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因主債權無效導致債權人權利消滅的情形:其一,其對債務人享有債權和對實現債權的請求權。基于此,保證人可以主張該權利。其二,如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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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導致的擔保糾紛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債權人的債權提供保證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主合同有效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抵銷。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與債務人協議以轉移財產抵減債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