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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可能會構成重婚罪?詳細閱讀
從主觀方面來看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重婚的動機;二是是否具有重婚動機是認定有重婚行為的關鍵因素。只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重婚的動機才構成重婚罪,才能被認為是導致重罪發生的直接原因;只有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重婚犯罪故意并達到犯罪目的的話,其才會構成犯罪。 1、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生活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生活”是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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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情節有哪些?詳細閱讀
重婚的情節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重婚行為與登記結婚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否存在;二是是否存在以配偶身份與他人共同生活的事實。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了以下情節:“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因欺騙、隱瞞真實情況致使婚姻無效被撤銷或是損害婚姻、家庭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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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同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屬于重婚行為?詳細閱讀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里所說的“有配偶”,不是簡單的配偶關系;而是指一方享有配偶權利及負有配偶義務中的配偶義務,而另一方享有婚姻法上享有婚姻權利及承擔義務的一方身份或者行為。所以,我國《刑法》對“配偶”的理解中應包括有配偶者以及配偶之間“有實際共同居住生活狀態”的人。 這是《刑法》對于重婚行為作出規定之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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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未同居但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是重婚嗎?詳細閱讀
主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在法律上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其可以認定為重婚行為。首先必須證明雙方在同居期間與其他異性有了共同的情感紐帶與共同的生活。 其次是具有證據證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兩人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有配偶者”。再次就是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雖未同居但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等事實存在。 此外在此情形下還需要特別注意一點是“明知”是有配偶者故意而與他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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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為重婚的情況有哪些?詳細閱讀
一人與多人均有合法婚姻關系但僅在自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婚姻登記機關是指民政部門。結婚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國家對公民結婚予以認可、保護和批準而予以承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任何國家或地區法律對其公民結婚的形式均無任何限制。但是,如果某一婚姻登記機關在該公民結婚時提供虛假材料所導致該公民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案件應屬無效婚姻。 在我國婚姻登記制度中只有民政局有此權限。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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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期間造成雙方共同財產減少怎么辦詳細閱讀
不解除同居關系,兩人之間共同生活期間造成雙方共同財產減少,同居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應當按照各自財產關系處理。 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分割財產的,應當按雙方同居時各自財產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都不愿意協議的,應當按法律有關規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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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對共同財產的分配方案約定不明確怎么辦詳細閱讀
對于一方名下的財產雖為婚前所取得,但未形成一個完整的財產制。此類情況應作為分割離婚案件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標準之一,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在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所得財產都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但兩人對共同財產的分配方案沒有約定不明確時,可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分割。在一方婚前所獲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情況下,可以先對該財產進行分割,以使財產制完整和清晰。 對于離婚案件中分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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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關于房屋收益的分配詳細閱讀
原告要求將房屋收益在婚姻期間全部歸屬于其個人,并非基于原房屋升值而額外增加了被告負擔,其請求法院根據本案情況并結合雙方之間存在婚姻關系對涉案房屋收益予以適當分配。首先,法院認為雙方在同居期間對涉案房產共同享有權利和義務;其次,被告對涉案房屋貢獻較大。 因房屋系男女二人共同購買并居住使用,故涉案房屋系二人共同財產。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其同居生活期間也一直由被告居住、使用和管理,且系基于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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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債務應當怎樣認定詳細閱讀
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協議或其他方式表達自己真實愿望與真實意思表示。同居關系并沒有真正解除,法律也沒有規定對未共同生活的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必須承擔清償責任。因為沒有真正解除關系就不能要求當事人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到了法律有效保護,就不會發生約定不明確的情形。即使沒有明確約定也會產生爭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七條第二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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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法律依據有哪些詳細閱讀
男女應當在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共同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當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處理有關權利義務。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知識、人才、技術以及隱私;互相尊重財產和債權;互相尊重精神文化素質等內容。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婚姻法》第二條男女結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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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形成的債務是個人債務嗎詳細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中的債務是指當事人結婚前或者結婚后以夫妻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但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未能舉證證明的除外。 對同居關系中的個人債務如何處理,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如果是“婚前債務”的,則與婚后配偶一方無關;而同居關系中配偶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則在沒有確定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基礎上,是不屬于雙方在同一經營活動、共同消費等事實行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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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產生糾紛怎么辦詳細閱讀
同居關系是我國法律所規定的,是指男女雙方在沒有配偶的情況下,自愿地共同生活,并在婚后共同居住的關系。同居關系是一種具有夫妻人身關系的法律關系。它是指男女雙方之間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存在著某種事實婚姻關系。這種事實婚姻關系可以認為是一種同居關系。同居關系也稱為重婚。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我國社會對重婚的容忍程度逐漸加大,在離婚案件中同居關系所占比例也在不斷增加。《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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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是中國創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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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