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政訴訟律師帶您了解行政公益訴訟在實踐中的主要方法與建議
2015年7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 ,北京、內蒙古、吉林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行政公益訴訟改革試點。2017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人民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和人民中華民國行政程序法的決定》,即《主席令》。第七十一條) ,建立全國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制度,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上海行政訴訟律師帶您了解一下有關的情況。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時,發現在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流轉等方面負有監督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檢察建議,促請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8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檢察公益訴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2018年6月22日,浙江省首起以國土資源部門為被告的行政公益訴訟在景寧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當庭作出確認違法判決。時隔多許,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依然是行政訴訟方面頗受關注的重點。
行政公益訴訟是對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綜合醫學檢查。它有利于發現行政機關的漏洞,填補行政機關的空白,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針對這一情況,作者提出了以下建議:
一、證據保存是基礎。
從行政訴訟代理情況看,筆者發現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普遍存在證據意識不強、證據保管欠缺現象,許多工作行政機關雖然做了,但拿不出證據支撐。法庭需要的是法律事實,行政機關需要將客觀事實通過證據轉化為法律事實,才能作為定案依據。
在本案中,景寧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在華途置業公司繳納土地出讓金時間到期后、至《檢察建議書》發出前,一年多時間里,雖多次電話催收、約談催收、郵寄催收(查無此人退回),但難以提供證據,無法舉證主張。這一教訓,要求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要“執法留痕”,牢固樹立證據意識,只有“雁過留聲”、“抓鐵有痕”,才能對工作負責,對自己負責。
二、商業能力是關鍵。
收到檢查建議書后,靜寧縣國土資源局先給華都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催繳通知,然后下發催繳決定,再下發催繳通知。作為代理人,這一決定被認為是國土資源部中華民國表現的有力證據。但是,沒有要求華土房地產公司支付土地轉讓費、滯納金的具體金額、支付期限等主要內容,也沒有告知法律救濟。事實上,啟動收回程序的通知純粹是一種程序性行為,不能作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起訴的依據。這些錯誤與工作人員缺乏法律專門知識密切相關。
三、檢察工作建議是紅線。
“兩高”司法進行解釋第二十一條法律規定,《檢察建議書》是提起環境公益教育行政訴訟的前置學習條件,沒有一個事先作出《檢察建議書》,不可能通過形成企業后續的行政公益訴訟。
因而,國土空間資源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華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的檢察建議,對檢察建議能夠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領導要親自抓落實,采取強有力措施,將問題研究解決在萌芽狀態。同時,必須嚴格按照《檢察建議書》規定的時間書面回復檢察機關,并主動上門與檢察機關對接合作交流,匯報檢察建議的落實具體情況,防止我們進一步分析形成具有行政公益訴訟。
四、全方位雙贏是目標。
正如靜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本案檢察官所言,檢察院行政公益訴訟的目的不在于與其他行使公共權力的國家行政部門競爭,而在于監督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受違法侵害。
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為司法“典范”,為行政公益訴訟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了范例。全省第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是“統治者”對參與審計的土地出讓人的審計。華都房地產公司拖欠土地轉讓費。它不僅償還了本金,而且還支付了相當于3% 月利息的滯納金,經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第一起行政公益訴訟為縣政府征收土地出讓金創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對推動麗水、浙江乃至全國征收土地轉讓費起到積極作用。
上海行政訴訟律師認為,靜寧縣國土資源局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其他行政部門明天和后天也坐在被告席上,這是該省第一起公益訴訟,是行政部門的一面鏡子。如果他們不采取行動或行動遲緩,行政部門將受到“鞭打”,他們將不必自責。行政公益訴訟無疑是對行政部門的一種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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